问题 | 房产在老婆名下,法院会执行吗 |
释义 | 房产在妻子名下法院能否查封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妻子名下的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与案件有关的,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该房产的; 2、但是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而该房产又是夫妻另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的,不得查封。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一方对执行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书面异议。 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可以通过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财产代位析产诉讼来救济,先明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保留另一方合法的份额后,对该财产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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