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第二次起诉离婚与第一次起诉离婚一般是需要相隔六个月时间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除非有新情况、新理由,否则,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