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放弃继承权的规定及手续要求:继承人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书面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意思,签字有效;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4条;放弃继承权是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明示意思表示;放弃继承权不能损害第三人利益,如有法定义务则无效。 法律分析 一、放弃继承权有什么规定 1、放弃继承权的规定:放弃继承权应当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的才有效,放弃继承权合法有效,依法不能分得遗产。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放弃继承权要什么手续 财产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的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资格,具有专属性,不能放弃。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没有效力,因为这时其享有的是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不能放弃。 2、遗产分割后,作出放弃继承权意思表示的,其所放弃的不是继承权,而是财产所有权。 3、如果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不得放弃。例如,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权以免除其法定义务为条件,或者放弃继承权后无法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结语 放弃继承权的规定要求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并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明确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否则视为放弃。放弃继承权的手续要求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方式表示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需要注意的是,放弃继承权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例如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无法履行义务的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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