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认定房产为 夫妻共有财产 的同时,一般也会认定设置抵押的债务为 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法院实践中的做法一般会将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分别处理。当然,考虑到贷款抵押依附于房屋之上,法院在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的同时,亦会判决由其承担债务的归还责任。法院判决设置 抵押的房产 归一方所有后,当事人办理 房屋过户手续 必须首先经抵押权人即银行的同意,房产登记部门亦会告知当事人只有取消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后方可过户。那么此时办理过户手续只有两个办法: 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抵押登记;第二、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