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以既往乳腺炎为由拒赔,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若确属于保险条款的范围内,保险公司无权拒赔。但如果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与既往病史相关的损失不在理赔范围内,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不得拒绝无正当理由的合法理赔请求。” 2.《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约定的标的已经毁灭或者无法实现,根据约定应当退还定金的,应当退还定金;因非当事人的原因,约定的标的不能实现的,定金由受损失的一方承担。” 3.《保险经营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通知的损失情况下,在规定的期限内承担保险责任。” 4.《保险合同法》第十二条:“如果保险事故与被保险人的重大过失有关,保险人可以根据责任大小,减轻或者免除赔偿责任。” 5.《保险合同法》第十一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有减轻或者免除赔偿责任的权利。” 如何解决: 被拒绝理赔后,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以向相关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在投保时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避免因为保险条款不清晰而造成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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