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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公司以少赔为由拒绝赔付乳腺癌,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释义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拒绝赔付,需要确保其拒绝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否则会存在法律风险。在乳腺癌赔付方面,保险公司以少赔为由拒绝赔付,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标准,保险公司不得以少赔为由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 第七十九条: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造成保险人迟延履行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迟延履行金。
    2.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履行债务。合同没有约定方式和标准的,应当按照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履行债务。
    3. 《民法典》第一千八百二十一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查勘,理赔,不得以虚假证据、虚假资料为由拒绝理赔。
    因此,保险公司在赔付乳腺癌时,不能以“少赔”为由拒绝赔付,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标准履行债务,保证及时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同时依照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履行债务,不得以虚假证据、虚假资料为由拒绝理赔。如果保险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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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