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成立要件是什么样的 |
释义 | 一、股权转让成立要件是什么样的 1.意思表示真实; 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4.股权转让合同成立的其他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股权转让需要提供的材料 1.出让方企业股权转让申请书及主管部门批复; 2.股权转让合同书; 3.出让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集体性质)或股东(董事会)决议; 4.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董事会)决议; 5.原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 7.出让方、受让方及股权变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转让双方)。 三、股权转让转让方如何交税 1.印花税。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2.个人所得税。根据有关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就股权转让所得而言,其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价-股权计税成本-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 3.企业所得税。企业股东转让股权,会涉及企业所得税。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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