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用爆炸物品治安管理的目的是 |
释义 | 民用爆炸物品治安管理的目的是是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 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晰,账物相符; (2)储存的民用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储存设计容量,对性质相抵触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 (3)专用仓库应当指定专人管理、看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区内,严禁在仓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区内,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4)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运输民爆器材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载车、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则的安全要求。 (二)货物包装应牢固、严密。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不准混装在同一车厢、船舱内。装载民爆器材的车厢、船舱内,不准同时载运旅客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三)民爆器材应当在远离城市中心区和人烟稠密地区的车站、码头装卸。装卸民爆器材的车站、码头,由当地公安机关会同铁路、交通部门协商确定。 (四)装卸民爆器材,应当尽量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装卸人员必须懂得装卸民爆器材安全常识;不懂安全常识的人,必须事先经过教育。装卸现场,应当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五)在公路上运输民爆器材时,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前后车辆应当保持避免引起殉爆的距离 。经过人烟稠密的城镇,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行。 (六)运输民爆器材在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烟稠密的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严禁在民爆器材附近吸烟和用火。 综上所述:民用爆炸物品治安管理的目的是是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的条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严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止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利用爆炸物品进行破坏活动,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非军用的下列爆炸物品: (一)爆破器材,包括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 (二)黑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和烟花爆竹; (三)公安部认为需要管理的其它爆炸物品。 民用爆炸物品名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