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一、夫妻投靠落户 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三、年老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入户 四、购买成套住房户口迁移入户 五、务工经商迁移落户 六、新生儿出生落户 七、申报收养子女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