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批准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如何获得补偿? |
释义 | 无证厂房属于违章建筑或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5条,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订立补偿协议,涉及补偿方式、金额、支付期限、产权调换等事项。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另一方可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如果无证的厂房是属于违章建筑或者临时建筑的,是不会给予补偿的。根据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未经批准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如何获得合法地位和经营权? 未经批准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如何获得合法地位和经营权?对于这个问题,首先需要进行土地合法性审查。如果厂房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未经批准是由于历史原因,可以申请合法化程序。此过程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支付罚款或补偿费用,并接受审查和审批程序。同时,还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具体要求和程序。一旦获得合法地位,厂房经营权可以通过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或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等方式获得。但需注意,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合法性和合规性。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违章建筑或临时建筑,如果未超过批准期限,应给予适当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补偿方式、金额和支付期限等事项,双方应根据条例订立补偿协议。如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另一方可提起诉讼。对于未经批准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可申请合法化程序,需经过审查和审批,并遵守相关要求和程序。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合法性和合规性。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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