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院预交单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住院预交金收据是患者出院时,办理结算的重要凭证,应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应按以下流程办理;办理出院时提供患者、交款人、办理出院手续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写明原因;如住院时交的是支票,还需要提供开具支票的单位证明信,证明信上要注明患者姓名、支票号、金额;住院结算科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补办,补办的住院预交金收据上需要经办人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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