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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户拖欠物业费怎么办?
释义
    如果租户不愿缴纳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业主索要。因为业主与租户之间的协议(租赁合同)是双方协议,对第三方(物业公司)不产生效力,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所以在租户没有按照双方约定如期交费的情况下,业主应当依法承担连带交纳责任。
    一、哪些情况可以不交物业费
    1、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2、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3、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4、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未收房之前就交纳物业费的行为,业主可坚决予以拒绝;5、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6、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7、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8、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二、车位管理费什么时候交?
    车位管理费的交纳时间按照业主与物业公司事先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来确定。
    如果合同约定车位交付业主后,不论车位是否使用,物业服务即开始发生,那么业主应当自车位交付之日起交纳车位管理费。但是如果业主发现车位在未使用的期间内,管理人员在该业主的车位上私自停放其他人员的车辆,则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此,业主可对物业服务费的缴纳提出相应的抗辩。
    三、中介公司是否有权强制原房主交物业费
    中介公司有权强制原房主交物业费。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原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物业与新业主之间形成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对于原业主欠缴的费用,物业应向原业主主张,新业主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物业公司现向新业主追缴欠费没有法律规定。中介合同做了约定,中介就按约定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约定,中介就不承担。如果中介故意隐瞒欠费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买房人利益,中介应退还中介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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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0: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