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司法实践中, 对撤回起诉后的案件通常采取四种处理方法:一是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二是补充新的事实证据后重新向法院提起公诉三是建议公安机关撤回处理四是以补充侦查方式退回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也就是说,只有在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才能允许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还没有落实确切证据的。检察机关可以建议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