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纠纷调解:工伤赔偿程序
释义
    工伤赔偿纠纷调解程序包括开始阶段、进行阶段和结束阶段。开始阶段需要查明案件事实、确定争议焦点和调解预案,选择调解地点和时间。进行阶段包括宣讲法规、说明调解好处、提供法规指导、提出调解意见并协商达成协议。结束阶段分为调解未达成协议和达成协议两种情况,前者以仲裁裁决结案,后者制作调解书并由双方签署,完全结束调解程序。
    法律分析
    工伤赔偿纠纷调解程序为:
    1、开始阶段。
    ①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摸准争议焦点,分析和研究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根据调查、分析和研究所得情况,可拟定调解预案。
    ②根据案件需要和方便当事人的原则,选择调解地、确定调解时间。调解地点,可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也可以当事人单位。
    ③将调解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及有关组织和个人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调解程序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调解程序。
    2、进行阶段。
    在上述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进行调解。调解既可由仲裁员一人主持,也可由仲裁庭主持。一般遵守以下程序:
    ①向当事人宣讲国家的劳动法规和政策。
    ②向当事人说明调解的好处和意义,进行疏导工作。
    ③提供适用法规,明确各方应负的责任或承担的义务。
    ④提出本案的调解意见,以供当事人参考或选择。
    ⑤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调解意见进行协商。在协商中,允许当事人提出不同意见,允许当事人就有关问题开展辩论。
    ⑥宣布调解结果:调解不成或调解达成协议的具体内容。
    3、结束阶段。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调解程序默认。调解结束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虽然达成协议,但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均意味着调解结束,仲裁委员会应及时以裁决的方式结案。
    二是当事人经过民主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经过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要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并由主持调解的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署名或盖章。从而完全结束调解程序。
    结语
    工伤赔偿纠纷调解程序包括开始、进行和结束三个阶段。在开始阶段,需要查明案件事实、分析争议焦点,并考虑当事人的心理状况,以制定调解预案。选择调解地点和时间时需考虑方便性和案件需要。在进行阶段,通过向当事人宣讲法规和政策、说明调解的好处和意义,以及提供适用法规等方式,进行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和辩论,最终达成调解意见或协议。结束阶段分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达成协议两种情况。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一方反悔时,仲裁委员会应以裁决方式结案;而当事人经过民主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时,仲裁委员会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署并结束调解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2修正):第九章体育仲裁第九十二条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体育组织章程、体育赛事规则等,对下列纠纷申请体育仲裁:
    (一)对体育社会组织、运动员管理单位、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按照兴奋剂管理或者其他管理规定作出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禁赛等处理决定不服发生的纠纷;
    (二)因运动员注册、交流发生的纠纷;
    (三)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的其他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的可仲裁纠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劳动争议,不属于体育仲裁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0 18:0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