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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所欠债务可由其分公司代偿吗
释义
    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由于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作为本公司的财产而计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可以说分公司的业务、资金、人事均收到总公司的统一管辖与安排,因此分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其本公司活动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
    一、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区别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是被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在法律上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承担。
    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的,是指达到控股程度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另一公司实际控制。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自己名义开展活动,承担责任。
    二、关于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
    子公司和母公司是附属关系。
    子公司由母公司设立,并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母公司对子公司有不同程度的控制权,两者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设立子公司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并办理相应的设立手续。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有:
    1、主体资格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
    2、称谓不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
    3、独立性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独立的,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能进行直接的命令指挥。分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业务的执行、资金的调动完全受制于本公司。
    4、财产关系不同,在财产关系结构上,子公司虽然有母公司的参与,但仍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分公司的财产则全属于本公司,是本公司财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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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5: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