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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关系财产可以分割的范围有哪些
释义
    因为同居期间双方财产会发生混同,难以区分,但是实践中,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中,以下财产仍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
    1、一方同居前取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它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确定为一方所有的财产的,因为不属于同居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不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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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