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
释义 | 现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需要视实际情况而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了他人损害的,是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名下有财产的,可以从本人财产中支付尤其造成的他人损害的赔偿费用;不足的部分再由监护人进行赔偿,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 从相关立法精神来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具体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侵权人自己有财产的,应当先用他自己的财产支付赔偿金,不足部分由其监护人承担补充性的连带责任,且监护人的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概念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在审判实践中非常重要,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人身损害的赔偿和承担份额,一般取决于所负责任的大小。责任不同,承担的份额也不同。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二、民法典中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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