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定行政赔偿的方式 |
释义 | 行政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各种形式。 1、支付赔偿金。 2、返还财产。 3、恢复原状。 4、其他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法》第十一条,行政赔偿案件经过审理,认为符合行政赔偿条件的,应当给予行政赔偿;认为不符合行政赔偿条件的,不予行政赔偿。给予行政赔偿或者不予行政赔偿应当由行政赔偿处理机关的负责人作出决定。对重大或者复杂的行政赔偿案件,应当由行政赔偿处理机关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一、行政赔偿诉讼起诉期限是多久 国家赔偿法对于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诉讼和在行政诉讼时一起提出赔偿请求的,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和规定是不同的。 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最长期限为二年零五个月,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起诉期限为两年。 二、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符合的条件是什么呢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具有请求资格;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 4、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 5、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 6、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7、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十一条,行政赔偿案件经过审理,认为符合行政赔偿条件的,应当给予行政赔偿;认为不符合行政赔偿条件的,不予行政赔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