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破产的,名下的机动车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如果登记在别人公司名下,理论上该车的所有权属于该公司。可以与该公司商量,申请办理登记变更手续。如果为公司的财产,则按破产财产处理。 企业破产之后,就是将破产财产变价,如果变价较好的,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大于破产费用,那么这些财产就足够承担债务。 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小于破产费用,那么财产就需要先偿还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如果不够偿还的,就按比例分配。 如果偿还完以上的债务,还有剩余的财产,就是交纳破产人所欠的税额。接着就是偿还普通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