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社会保险缴费义务主体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工伤保险费与生育保险费则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劳动者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共同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