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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工伤处理
释义
    法律分析:1、及时将员工送至当地医院接受治疗,并由部门主管提出报告,记录工伤发生情况;2、由单位向参保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疗补助。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3、向员工或员工家属确认工伤情况,并收集相关材料进行申报工伤赔偿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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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2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