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的转让对外的效力是什么呢 |
释义 | 债权转让对外效力: 第一,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第二,债务人不得再向转让人即原债权人履行债务。 第三,债务人在合同转让时已经享有的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权,并不因合同权利的转让而消灭。 第四,同一债权转让数个人的,最先通知债务人的转让或在确定时间内最先被债务人接受的转让,效力优先。 一、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当债权转让的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该合同即成立并生效。对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债权让与关系而言,是否通知并不是债权让与的构成要件,通知不应当影响债权人和受让人债权让与协议的成立,即一旦当事人之间达成债权让与协议,则该协议在当事之人间发生效力,债权发生移转,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债权转让,未合理通知债务人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 因此,债权转让协议中的“通知”不是债权转让协议生效的要件,债权转让协议自双方订立时起即成立并生效。 二、债权转让协议什么时候生效呀? 1、债权转让协议的对内效力:债权转让协议是债权人与第三人签署的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成立并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 2、债权转让协议的对外效力:债权转让协议要对债务人产生效力,需要将债权转让协议及时通知债务人。否则,债权转让协议对债务人没有效力,债务人对原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仍然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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