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优待证和优抚证是两种不同的证件,用途不同,申领条件也不同。 法律依据: 1. 《优抚条例》第二十二条:“伤残军人、因公殉职军人、烈士遗属等优抚对象和享受优待待遇的对象,由民政部门发放专用证件。” 2. 《优待条例》第四条:“享受优待待遇的对象,由民政部门发放优待证。”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优抚证是针对伤残军人、烈士遗属等优抚对象的专用证件,而优待证则是针对享受优待待遇的对象的证件。两者有明显的区别,不能混淆使用。 申领条件也有所不同。优抚证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优抚对象身份,而优待证则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享受优待待遇的条件。 因此,在使用优待证和优抚证时,应该明确区分,确保使用正确的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