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欠钱的人不还怎么办 |
释义 |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等到法院以证据、申诉等方式对债务人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对方定期还款作出判决。判决不执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查明债务人确实无执行能力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中止情况消失后恢复执行。对方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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