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居住证明和居住证的区别如下: 1、居住证明和居住证的区别就在于后者可以让持证者受到居住地的公共服务和其他便利。 2、居住证明代表是表示本人在某地居住。 3、而居住证的意思是除了可以证明本人在某地居住之外,还可让令持此证者受到居住地其他更多的公共服务。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