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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宅基地取得方式有哪些
释义
    1、补偿款
    农民退出宅基地,补偿现金是最简单的方式,农户自愿退出后,国家直接给农户现金,国家对退出的农户只不做集中安置。换言之,农民退出宅基地后,一种方式是直接进城买房,成为城市居民,进城后,远离自己的耕地,因此,选这种补偿方式的农民朋友,就要做好不种地的打算。
    另一种方式就是拿到补偿款后向同村农户买房(宅基地),但在一户一宅的规定下,到时候有钱可能也买不到房屋(宅基地)。
    2、集中安置
    对于有宅基地且要退出的农户,也可以选择集中安置,集中安置是国家先给农户钱,再让农户到离原宅基地不远且经过统一规划的地方建房。选择这种方式,农民可以住上新房,又可以兼顾到种地,但仍居住在乡村,未能进城居住。
    3、置换商品房
    这种补偿方式是不给退出宅基地的农户补偿款,相对直接给补偿款,农户避免了自己买房的复杂程序,避免了进城买房的风险。但是,农户进城居住,已经远离原住地的土地,种地不再方便。因此,选择这种方式,也要做好不种地的打算。
    一、宅基地使用权有哪些特征
    使用权的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有限制的处分权,即权利人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将房屋连同宅基地一同转让、出租。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转让出租的限制: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二、哪些情况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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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