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对儿童年龄的规定。但我国刑法中,有对自然人犯罪主体的责任年龄划分:一、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14周岁以下自然人或完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二、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14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强奸,抢劫,放火,爆炸,贩卖毒品,投放危险物质犯罪负刑事责任,简称八类严重暴力犯罪,犯了除此之外的其他罪名也不受追究。三、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自然人对所有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四、从宽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未成年人为0--18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