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在行政案件中可以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以及不予处罚的情形。在处理事业单位的小金库问题时,可以根据小金库的支出去向、性质、情节和金额等考虑是否从宽或从严进行处罚处理,具体情形包括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以及专项治理过程当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等从重处理的情形。 法律分析 以下情形可以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1. 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行政案件中终止调查和不予处罚适用范围的区别 不予处罚。根据规定, a.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b.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c.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二、事业单位出现小金库怎么处理 可以根据小金库的支出去向、性质、情节和金额等,考虑是否从宽或从严进行处罚处理。 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包括: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专项治理过程当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等相应情形的,应当依照相关法院规定进行从重处理。 拓展延伸 工商行政处罚减免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工商行政处罚减免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有立功表现的或者其他能够依法从轻处罚的。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减免条件主要有: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结语 行政案件中不予处罚和终止调查的区别在于,前者适用于特定情形,后者则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同时,事业单位出现小金库问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从宽或从严进行处罚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包括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而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等相应情形,应当依照相关法院规定进行从重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十七条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 承接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规定范围、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协调配合机制,完善评议、考核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三条 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 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有权申请回避。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审查,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决定作出之前,不停止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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