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要正确把握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原则。 第二,准确理解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条文。 第三,明确适用条件和情形。 第四,掌握好尺度。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一、想要从轻处罚,可以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1、如是未成年人或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应当准备身份证及复印件。如身证份年龄有误的,应当提供出生证、邻居口供等其它能有利证明年龄的证据。 2、如果是聋哑人、盲人,可以准备残疾证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3、如果是自首的,应提供自首材料。一般可想投案机关索取。 4、如果存在立功的,可提供检举揭发的证据资料,立案及裁判等文书。可向相关办案单位索取。 5、存在精神疾病的,可依法出具鉴定证明。 7、取得受害人及家属谅解的,可出示谅解书;积极赔偿的,可出示相关单据等等。 以上只是针对几种常见可以获得从轻处罚的情形进行陈述的,实际上,可以获得从轻处罚的情形,不限于上述几种,还有非常多,不同的情形,就需要有针对性地准备证据资料。因此,这里就没有一项一项地进行细致的分析陈述。 对犯罪嫌疑人而言,要想获得从轻处罚机会的,除了诚恳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外,还可以通过立功、证明自己是胁从犯、中止犯等方面入手,只有能够提供充分证据的,一般都可以获得从轻处罚。因此,有需要的,犯罪嫌疑人或犯罪嫌疑人亲属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向专业刑事辩护进行咨询,不放弃任何一丝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