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贪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也是贪污罪的犯罪主体; 2、侵犯公共财产,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等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赠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3、主观方面有犯罪意图; 4、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