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诉讼副本”其实就是起诉状副本,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通俗点讲,原告的起诉状要一式几份,留在法院的一份就叫正本,而由法院向被告或对方当事人送达的起诉状就是副本,正本和副本中的内容一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