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人民检察院是执法监督机关,有权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活动实行监督。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553条之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被害人有权就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检、法都应当接受。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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