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争议案件能否追加当事人劳动仲裁当事人需要出庭,也可以由其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出庭。劳动仲裁当事人即存在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申请人收到仲裁庭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有同样情形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但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 劳动争议案件能否追加当事人 能。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被追加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离婚诉讼当事人必须须到庭吗《民诉法》第六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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