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书撤销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公证处公证书的撤销需根据《公证法》规定,提供相反证据以推翻公证。委托办理公证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代办。委托行为需真实、合法,委托书只有在受托人接受后生效。转委托需有权限和期限限制。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怎样撤销公证处公证书 民法典对怎样撤销公证处公证书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有相反证据推翻公证的,当事人可以到公证机构申请撤销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二、如何委托办理公证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结语 公证处公证书的撤销需根据《公证法》进行。根据该法规定,当事人可提供相反证据以推翻公证,并向公证机构申请撤销公证书。公证书如存在违法、不符事实的内容,公证机构应予以撤销并公告,使其自始无效。委托办理公证时,需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得代为办理,特殊情况可向公证处申请派员办理。委托行为应真实、合法,委托书需受托人表示接受方生效。转委托人须具备转委托权,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三十三条 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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