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财产应该怎么进行分割 |
释义 | 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未协商成功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则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离婚时,一方可请求补偿,有重大过错情形之一则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夫妻共同财产被隐藏、转移、变卖等行为者,可被处罚。 法律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若其中一方承担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更多的义务,则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给予补偿。 (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则应由双方协商清偿。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时,若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适当给予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5)若因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6)若夫妻双方其中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受害方可以获得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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