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第二、以男女平等为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该少分。也就是说,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的权利;第三、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四、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