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遗产后债务应该怎样分配 |
释义 | 继承遗产后债务应该按如下规则分配:一般情况下,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确认其应当清偿的被继承人的债务比例,按照该比例予以清偿即可,但继承人另有约定的,可按照约定执行。 一、子女是否有义务替父母还债 子女是否有义务替父母还债需要按实际情况判断,具体如下: 1、一般情况下,父母的债务子女没有义务偿还; 2、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同时也继承父母的债务的,就有义务返还。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 二、财产继承时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当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1、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2、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3、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被告如何确定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被告就是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第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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