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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释义
    法律分析:
    事实婚姻,是指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形成的男女两性关系。现在法律上不办理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不再按照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的没有结婚证,也就不存在离婚的说法。想要离婚的,应当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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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5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