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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释义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对最低工资如何规定的?最低工资是指国家以一定的立法程序规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中,所谓的正常劳动是劳动者按照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法定的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最低工资标准的发布程序是:拟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先报劳动保障部征求意见,报出25日内未接到变更意见,或接到变更意见进行修改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并报国务院备案,同时抄送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还应当综合考虑非全日制工作的职业稳定、福利待遇等因素。最低工资标准应当每年公布1次。以上是关于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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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3: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