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野生不违反广告法。使用“野生”必须确保“野生”的真实性,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否则涉嫌虚假宣传。野生”是表达动植物的产出方式,其不属于违禁词,没有违反广告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