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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住院职工医保报销包括哪些
释义
    (一)住院起付标准:
    1、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2、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3、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二)职工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比例:
    1、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2、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三)职工医疗保险大病起付标准:
    1、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2、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包括住院+门诊慢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
    一、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范围
    以下项目不在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法律依据: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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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7:4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