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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谁有无效婚姻的申请书
释义
    无效婚姻的申请人:
    1、以和直系血亲结婚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是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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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0:4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