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人是扣缴义务人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扣缴义务人的定义及其权利和义务。扣缴义务人是指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要求税务机关为其情况保密,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以及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等权利。同时,扣缴义务人也有义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 法律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扣缴义务人的定义,即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纳税人应纳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征管法》第4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第6条第2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二、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3、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的义务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 代缴税款。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 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 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三、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一)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金融机构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为其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如果将委托方的资金转给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将资金贷给使用单位或个人的,由最终将贷款发放给使用单位和个人并取得贷款利息的经办机构代扣委托方应纳的营业税。 (二)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论工程是否实行分包,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1)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包括省、市、县,下同)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2)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 (三)中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四)单位或者个人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也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五)分保险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六)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其应纳税款以受让人为扣缴义务人。 (七)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所得时,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单位或者个人。 扣缴义务人的认定及管理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有着详细的规定。根据该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并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同时,扣缴义务人还需要建立健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所得的核实和记录,确保代扣代缴工作的规范进行。 此外,扣缴义务人还需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监管,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报送有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资料,并对所代扣代缴的税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扣缴义务人的认定及管理办法是保障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法规。只有依法合规地进行扣缴工作,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健康发展。 结语 扣缴义务人是指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并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以及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同时,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并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根据不同情况,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和权利有所不同,例如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时,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扣缴义务人。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01-08)\t第四条\t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 (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04-23)\t第四十八条\t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04-23)\t第四十条\t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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