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赦权属于哪些国家机关? |
释义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并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是指国家免除已受罪行宣告的特定犯罪人全部或部分刑罚的制度,特赦免除刑罚的犯罪分子,无论刑罚是否执行,都不能重新追诉。 法律分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并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是指国家元首或者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已受罪行宣告的特定犯罪人,免除其全部或者部分刑罚的制度。 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第十八项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决定特赦的职权。根据第八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发布特赦令。 经特赦免除刑罚的犯罪分子,不论其刑罚已经执行一部分还是完全没有执行,都等同于刑罚已执行完,以后无论何时,都不能因为没有执行或没有执行完,而重新再次追诉。这其中也包括不能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再次追诉。 拓展延伸 特赦权力的行使机构及其职责 特赦权力的行使机构通常是由国家机关负责。在不同国家中,特赦权力的行使机构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特赦权力的行使机构包括总统、国家元首、特赦委员会等。这些机构负责审查特赦申请,并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家利益来决定是否给予特赦。特赦权力的行使机构的职责包括评估犯罪嫌疑人的情况、考虑公众舆论和社会影响、保护社会安全和维护法律公正等。特赦权力的行使机构在行使特赦权力时应当遵循法律程序和原则,确保特赦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结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并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是国家元首或最高权力机关对已受罪行宣告的特定犯罪人免除全部或部分刑罚的制度。特赦权力的行使机构负责评估申请、考虑公众舆论和社会影响、保护社会安全和维护法律公正。特赦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应遵循法律程序和原则。特赦免除刑罚的犯罪分子等同于刑罚已执行完,不得再次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发生严重危及国家的统一、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安全的动乱、暴乱或者严重骚乱,不采取非常措施不足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状态时,国家可以决定实行戒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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