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多久可以撤销登记被胁迫婚姻? |
释义 | 被胁迫结婚的一年内可以撤销登记,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胁迫结婚必须是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在人民法院审理时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无效或可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法律分析 被胁迫结婚的一年内可以撤销登记,具体如下: 1、胁迫结婚必须是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的意愿,也就是在不自愿的情形下结婚的。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 2、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无效或可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拓展延伸 胁迫婚姻的解除登记程序及法律规定 胁迫婚姻是指婚姻登记过程中一方或双方被迫或受到威胁而结婚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胁迫婚姻,被胁迫方有权利撤销登记。解除胁迫婚姻的登记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首先,被胁迫方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婚姻存在胁迫情况;其次,婚姻登记机关将受理申请,并进行调查核实;最后,如果调查核实结果证明确实存在胁迫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解除登记。法律规定对胁迫婚姻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具体限制期限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而有所不同。因此,在面临胁迫婚姻的情况下,被胁迫方应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尽快采取解除登记的程序,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胁迫婚姻的解除登记程序包括提出申请、调查核实和解除登记。根据法律规定,被胁迫方有权撤销登记。在面临胁迫婚姻时,应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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