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期徒刑至少需服刑多少年 |
释义 | 无期徒刑最少执行十三年。无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无期徒刑指的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 一、无期徒刑的内容是什么? 无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刑罚,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方法,具体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法方法。无期徒刑的特点具体如下: 1、无期徒刑适用于罪行严重且不必判处死刑,但是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严重犯罪分子。 2、无期徒刑的严厉具体主要表现在剥夺犯罪分子终身人身自由。而且,刑法也对非常严重的犯罪都规定了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 3、无期徒刑是在监狱中执行且终身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 4、无期徒刑不是孤立适用的,一般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反映了这种刑罚的严厉性。 5、无期徒刑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 二、无期徒刑可以提出选举权吗 无期徒刑是刑法中规定的五大刑罚种类之一,它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它的刑期是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即使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而选举权是政治权利的一种,被判有期徒刑的人要看是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如果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则没有选举权,如果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则有选举权,被判无期徒刑的人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然是没有选举权的。 三、有期徒刑有没有变成拘役可以减刑啊 不可以。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由此可见,有期徒刑不可以减为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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