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吗 |
释义 |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来说是有经济补偿的。除非劳动者存在过错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用人单位是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事先未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的,或者用人单位对工会的意见不予理睬,不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是否有效?对于这个问题,《劳动合同法》未规定。笔者认为,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看,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劳动合同法追求的目标,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应当从严控制。法律既然规定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就应当严格执行,违反该程序的,应当视为解除行为无效,这才能够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们还是期待着法律的实施细则能够对此予以明确。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如下程序: (一)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二)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有以下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