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支付 |
释义 | 1、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和劳动者工资确定怎样支付,支付的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5)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6)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何种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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