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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口头辞退员工,拒绝赔偿,又让继续上班怎么办
释义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雇主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没有合法理由不能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收集证据去当地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给予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法律保护下,如何应对公司口头辞退员工拒绝赔偿的情况下,员工要求继续上班的问题?
    在法律保护下,当面临公司口头辞退员工、拒绝赔偿的情况,同时员工要求继续上班时,雇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雇员应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其次,雇员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提出合理的要求,如要求书面解雇通知和赔偿协议。如果公司拒绝合理要求,雇员可以考虑提起法律诉讼,寻求法律救济。同时,雇员还可以寻找其他就业机会,以避免与公司产生进一步纠纷。最重要的是,雇员应保持冷静、理性,遵守法律程序,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辞退员工,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要求经济补偿。在面对口头辞退和拒绝赔偿时,雇员应咨询律师、与公司协商,并在必要时提起法律诉讼。保持冷静、理性,并遵守法律程序,是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关键。同时,雇员还可以寻找其他就业机会,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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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9:5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