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假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
释义 | 一、产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包括产前休假15天,所以产假是从产前休假开始计算。 2、法律依据: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保胎假,需医生开证明,工资按照病假发放;产前假,需怀孕七个月以上,工资按80%发放。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延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有交生育保险,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用人单位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申请产假需要提供如下资料: 1、员工提供有效的本人身份证资料,生育资料等到单位人事部门领取产假申请表; 2、按照要求填写,并上交主管,经理等签名; 3、把产假申请,相关生育资料(准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上交人事部门核对并备案。 该内容由 路成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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